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文创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媒体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招标
3.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95000.00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需求附件)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供货期限 | 备注 |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文创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 | 1批 | 3995000.00元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工作 |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数字文创产教融合基地提供设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包含货物价款、设计、项目方案、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检测、货物所需办理手续的费用、所有税费以及投标人认为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供应商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件说明
1.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加盖章公章),在2024年06月1日至2024年06月0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中午12:00~14:30为休息时间除外)到北京容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郎家园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19栋B区三层C201室)领《招标文件》。
2.本套招标文件包括五部分:《投标邀请》、《用户需求书》(对本次邀标服务内容需求的具体描述)、及《格式文件》(报价单位应按该部分格式编制并提供报价文件)。
三、制作报价文件须知
1.报价文件必须按第三部分《格式文件》制作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必须在以下开标时间之前由报价单位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开标地点,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2日 下午14: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容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郎家园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19栋B区三层C201室
2.报价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邀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项目。报价单位应制作报价文件一正二副。并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在信封中。
3.报价单位自行负责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采购单位对此不负任何义务。
4.* 有效的报价文件应满足:
(1)报价单位应满足本邀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
(2)报价文件应包括按本邀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3)满足本邀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主要要求,即“*”号条款要求。
*四、报价最高限价
本次邀标设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95000.00元,报价单位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的评审及最终供应商的确定
- 报价文件评审的原则:报价文件应满足本《投标邀请》第三条“制作报价文件须知”第4点要求,成为有效的报价文件。在此前提下,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第二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 成交报价单位中标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 有关此次邀标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北京容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1067300887
地址:北京容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